华侨家庭归乡聚侨村:重回“闹热”闽南年******
中新社泉州1月19日电 题:华侨家庭归乡聚侨村:重回“闹热”闽南年
中新社记者 孙虹
“吾妻收知,来信均悉……”当代书侨批的老先生写下一句句对亲人的新春问候,欧洲福建侨团联合总会轮值主席丁建志感慨不已:“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在外打拼的日子,想起了那时对家乡、家人的思念。”
春节将至,丁建志回到了久违的家乡福建泉州,在历经数百年沧桑的晋江梧林古村落,提前重温了记忆中“闹热”(闽南语,意为“热闹”)的闽南年。
为了让海内外游客尤其是归乡的侨胞沉浸式体验闽南年味,梧林古村落以“侨春有吉”为主题,主要在1月22日至27日以及元宵节期间,延展吉灯、吉焰、吉戏、吉市、吉作、吉愿、吉食、吉物、吉事、吉影等十大主题体验活动。
作为首批体验者,包括丁建志在内的六组华侨、归侨家庭18日晚走进梧林,他们中有继承祖辈手艺开设南洋餐厅的归侨二代;有常年旅居国外好几年没有回家团聚的华侨家庭。而今,他们围炉煮茶、听曲看戏、制作灯笼……感受着记忆中最熟悉温暖的年味。
在闽南古厝中,菲律宾华侨柯文坛带着两个儿子围桌而坐,向他们讲起父辈在海外奋斗拼搏的创业史,畅叙对家乡的期盼和祝福。
“一走进梧林,过年的氛围就拉满了,一眼望过去红红火火。”柯文坛告诉中新社记者,闽南的年味、人情味是自己在外打拼时无法割舍的乡愁。奋斗了一年,就想着回到家乡来。看着家里老人、孩子们的笑脸,感觉一切都值了。
身着颜色鲜艳的娘惹服饰,印尼归侨二代洪莉慧和11岁的女儿张钰雅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她们一起亲手制作传统灯笼、点燃烧塔仔火药画、在梧林百年榕树挂上祈福飘带……
“希望来年越来越好,希望与海外的亲人早日相聚。”洪莉慧如是说。
当夜幕降临,气势磅礴的百米龙灯霎时亮起,大家提着做好的灯笼行走其中,也有人跳起闽南传统的“跳火盆”,寓意跨向红红火火的新一年。
晋江市梧林青普文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明表示,“侨春有吉”是梧林打造的第三个闽南年主题活动,“过闽南年来梧林”逐渐深入人心。游客们春节来梧林,不仅能体验新春赏灯的传统、见证吉焰点燃的瞬间,还能观看每日不同的民俗巡演,逛年味市集、打卡限定吉食,手作灯笼、祈福、看展,真切感受一场地道闽南年文化在地之旅。(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